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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

  • 制发机关: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
  • 发布日期:2022-03-29
  • 文件字号: 九龙办发[2022]66号
  • 成文日期:2022-03-29
  • 有效性:有效

各村(居)、企业、各部门、机关各办(所)、中心:

  为确保我处安全度汛,把防汛各项工作抓“早”、抓“细”、抓“实”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现就2022年我处落实小型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通知如下:

  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坚持安全度汛责任与水库权属相统一,按照管理权限,逐一核实确定每座水库的大坝安全与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、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,我处9座小型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,各相关责任人要明确具体职责,迅速上岗到位,确保我处安全度汛。

  附件:1、九龙街道办事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.xls

  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九龙街道办事处小型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.xls

  九龙街道办事处

  2022年3月29日

       原文下载:九龙办发[2022]66号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(WORD版)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九龙办发[2022]66号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(PDF版).pdf